央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黄玉玲)今年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举行“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新闻发布会。三年来,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各有关方面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闻发布会现场(主办方供图)
内外协作 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据发布会上介绍,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针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执法环节,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万余人,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接近100%。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检察机关坚持内外协作、素能提升,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切实强化系统内协作,构建检察一体化协作的工作模式;切实强化外部协作,注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2022年,各地共开展同堂培训27次,参加培训约9000人。
记者获悉,2021年5月到10月,最高检在京津冀、广东大湾区、海南自贸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等11个省(区、市),部署开展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监管问题。
此外,检察机关还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侯亚辉表示,通过系统智能运算,对社会管理大数据和社区矫正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精准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重大违法等深层次问题。
为进一步释放巡回检察制度优势,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1500余个检察院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共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3000余次,对全国1800余个社区矫正机构和14000余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据悉,今年5月,在前期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最高检决定在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甘肃等9个省份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体系。
安全稳定 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
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年来,司法行政机关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做了许多努力。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刘晔介绍,三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全面加强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专门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水平进一步提升。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黄兰政表示,为建立健全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律监督的机制。与检察机关共同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发文、同堂培训、定期沟通、系统联网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监管监督双提升。
此外,最高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后,司法部指导黑龙江、福建、广西、甘肃等地配合做好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接受法律监督为契机,推动社区矫正干部依法履职,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增强执法意识能力,筑牢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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